律师随笔
淄博市农村宅基地办理申报登记发证
作者:张亮律师 时间:2015年09月23日
农村宅基地办理申报登记发证一、所需材料:
1、用地批复文件
2、土地登记申请书;
3、土地登记审批表;
4、地籍调查表、地籍调查、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6、公告照片(近景及远景照片)
7、宗地图、界址点成果表
8、地籍测量技术报告
9、现场勘查记录
二、办事程序:
宅基地使用者向辖区国土所提出书面申请
国土所进行资格审查
国土所进行权属调查及测绘单位进行地籍测绘
国土所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区国土分局
区国土分局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宗地予以公告
区政府批准后办理注册登记
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工本费的收取执行鲁价费字(1998)181号文件的规定,即农村居民个人宅基地每本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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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环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3201110317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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