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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商品房逾期办证诉讼时效

作者:张亮律师  时间:2015年08月04日
鉴于目前房地产开发商所处的强势地位,侧重于保护购房者权益,更倾向于认为开发商预期办证违约金的诉讼时效计算始于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办证义务后开始计算,而不分段计算,本案的处理就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
 
在吴庆宝主编的《最高人民法院专家法官阐释民商裁判疑难问题》207页,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1月第1版)一书中写到,开发商虽逾期办证,但在买受人起诉之前已办理了房产证的,应从买受人收到房产证之日起算诉讼时效。当业主或买受人在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才起诉的,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实践操作中多数依据以下两个理由:一是开发商迟延办理房地产权证是一个持续性违约行为,违约状态一直持续存在,直到权证办理之日才结束,诉讼时效不以违约行为的发生之日而应以违约行为的结束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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